2018年1月24日,并于1月25日首次公开披露。
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
公司已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公司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导致内幕交易发生的情形,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并未知悉该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特此公告,在公司发布本次股权激励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激励对象刘雨栋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代码:603499证券简称:翔港科技公告编号:2018-019 上海翔港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18年2月5日出具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持股及买卖变动证明》, 经核查,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统计如下: ■ 三、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是否涉及内幕交易的核查 经核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该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股票,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查询,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 四、结论 综上,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内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上海翔港 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遵循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17年10月16日公司上市日至2018年1月24日,以上核查对象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其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经核查,。
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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